5月19日,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,大疆創(chuàng)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兩名采購員工,因受賄罪分別被判處五年和一年六個月。判決書詳細公布了二人受賄的過程,其中一名離職員工牽線搭橋,與現(xiàn)員工共同以供應商采購額的5%作為受賄條件,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供應商采購訂單從原來平均每月21.5萬飆升至每月364.8萬,漲約20倍,兩人共同收到轉賬款362.68萬元,供應商采購額總計7500萬左右。

  今年年初,大疆公司曾經(jīng)公布的一份《反腐敗公告》顯示,由于供應鏈腐敗,造成大疆的平均采購價格超過合理水平20%以上,涉及45名員工,保守估計造成10億人民幣的損失。實際上,貪腐并非由于員工薪資低導致,其中一名員工表示,公司每月給他7萬港元的收入。

  前員工與現(xiàn)員工勾結,約定收取5%貨款作好處費

  出生于1982年的伊丹,于2012年至2015年在深圳市大疆創(chuàng)新科技有限公司擔任采購經(jīng)理,伊丹任職期間引進威欣睿公司作為大疆公司的供應商。伊丹離職后,呂龍負責威欣睿公司的采購業(yè)務。同時,伊丹離職后加入了威欣睿公司。

  呂龍戶籍地為香港,出生于1988年,在他接替伊丹后,一直到2018年7月都在大疆公司任職采購經(jīng)理。

  當時,呂龍采購并不需要向公司申請,公司沒有固定的采購計劃金額,與威欣睿有限公司之間訂有采購合同。這也是呂龍的“職務便利”。

  2016年上半年,呂龍與伊丹商量后,由伊丹找威欣睿公司總經(jīng)理林某索要好處費,提出按照采購額的5%收取。

  “伊丹約我吃飯,埋怨采購的工作太惡心,一點權力和地位都沒有,問我有沒有想過額外賺點錢,我說我們職位這么低怎么賺錢,問他安不安全,他說他只跟供應商的老板談,不會和其他人談,知道事情的人特別少,很安全”,呂龍說,他還從伊丹處了解到,這種模式叫“REP”模式,他做中間人,出了任何事情和自己沒有關系。

  林某經(jīng)考慮后表示同意?!耙恋ぴ诖蠼咀霾少彆r我們就認識了,我找伊丹希望他幫忙讓我公司成為大疆公司供應商,他說能幫的忙就是引進到大疆公司供應商目錄里,后來也順利引進了。2016年上半年,伊丹要離開大疆公司,于是我找到他,希望他介紹我認識大疆公司采購部的呂龍,好讓大疆公司采購我公司產(chǎn)品。伊丹說幫我搞掂這個事,但提出要采購額的5%作為好處費,就這樣開始了合作?!绷帜潮硎尽?/p>

  采購額從每月21.5萬飆升至364.8萬

  據(jù)大疆公司負責人介紹,此后,呂龍先后多次向該供應商下單,采購額從每年30余萬元升至每年3000余萬元,截至報案時采購額共計約7500余萬。不過法院的數(shù)據(jù)顯示,“呂龍利用其在采購部的職務便利,幫助威欣睿公司獲得大量采購訂單,威欣睿公司銷售額從原來平均每月21.5萬元飆升至每月364.8萬元。飆升了16.9倍?!?/p>

  伊丹說,在此過程中,威欣睿公司每月按照約定給他的銀行賬戶轉賬,總共轉賬28筆共3482288元人民幣。

  在如何分贓的問題上,兩人的口供有所分歧。伊丹說,實際給呂龍270萬元左右,剩余78萬元是自己的。而呂龍說,2017年回扣大概收了三四十萬,2018年大概收了二十多萬。

  “提高威欣睿公司的銷售額還需要研發(fā)部、下單組和品質部的配合,下單組的影響是短期的,研發(fā)部和品質部如果說產(chǎn)品不行,那不管是什么品牌都會被否掉的。這些部門都是伊丹打點的?!眳锡堈f。

  呂龍的妻子表示,從2015年5月開始,我陸續(xù)為自己名下的兩張銀行卡存入現(xiàn)金共計606.8萬。“其中我自己現(xiàn)金存入200萬元左右,剩余的基本是我老公呂龍給我的,全是現(xiàn)金。對于他給我的將近406.8萬元的現(xiàn)金是怎么來的,我不知道?!?/p>

  公司收到匿名舉報,兩人分別被判刑

  2018年8月,大疆公司法務部接到匿名舉報信,舉報公司前員工伊丹勾結公司采購人員呂龍,通過其銀行賬戶多次向呂龍輸送巨額賄賂(總計約140萬元)為供應商謀取利益。

  呂龍在獲悉公司開始進行內(nèi)部調查后,于2018年8月底主動提出離職。

  2018年12月,呂龍被抓獲并刑事拘留,伊丹則于2019年1月10日主動投案,同日被刑事拘留。

  大疆報警后,伊丹經(jīng)電話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,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于2019年1月30日與大疆公司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賠償大疆公司80萬元,取得大疆公司諒解。

  法院一審判定,被告人呂龍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被告人伊丹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。并追繳被告人呂龍、伊丹的違法所得人民幣2826788元。

  兩人不服,提起上訴。

  二審期間,大疆公司出具《諒解書》一份,認為伊丹認錯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主動賠償公司損失,表示公司對伊丹的行為予以諒解,請求司法機關給予伊丹改過自新的機會,對其適用緩刑。最終,伊丹改判為一年六個月,呂龍維持原判。

  大疆員工腐敗致公司損失超10億,員工月薪7萬仍受賄

  今年年初,大疆發(fā)布《內(nèi)部反腐敗公告》,表示近幾個月來公司處理了不少涉嫌嚴重貪腐的人員,有45人被查處。其中涉及供應鏈決策腐敗的研發(fā)、采購人員最多,共計26人;銷售、行政、設計、工廠共計19人。問題嚴重、移交司法處理的有16人,直接開除的有29人。

  公告指出,2018年供應鏈貪腐造成平均采購價格超過合理水平的20%以上,保守估計造成的損失超過10億元人民幣。這一數(shù)字為2017年所有年終福利的2倍以上。

  大疆表示,根據(jù)多方舉報線索,“我們發(fā)現(xiàn)腐敗的范圍比想象要大得多,現(xiàn)在只處理到冰山一角”,預計牽涉范圍超過百人,涉及的貪腐金額可能超過10億人民幣。

  當時,大獎了解到的供應鏈腐敗中研發(fā)和采購人員行為主要手法有:讓供應商報底價,然后伙同供應商接口人往上加價,加價部分雙方按比例分成;利用手中權力,以技術規(guī)格要求為由指定供應商或故意以技術不達標把正常供應商踢出局,把可以給一定比例回扣的供應商押鏢進短名單。長期拿回扣;故意以降價為借口,把所有正常供應商淘汰,讓可以給回扣的供應商進短名單。進短名單之后,做成獨家壟斷,然后漲價,雙方分成;利用內(nèi)部信息和手中權力引入差供應商,并和供應商串通收買研發(fā)人員,在品質不合格的情況下不進行物料驗證。導致差品質高價格物料長時間獨家供應;內(nèi)外勾結,搞皮包公司,利用手中權力以皮包公司接單,轉手把單分給工廠,中間差價分成。

  實際上,大疆的員工并非因為公司福利差才動了歪心。據(jù)呂龍自述,在大疆期間一個月七萬元港幣,任職約四年,共收入約三百多萬元。但如此高薪依然無法擋住二人的貪腐之念。